【本報訊】註冊牙醫尹銘洋(圖,前稱尹志恒),被投訴四年前為「爆牙」十一歲女童箍牙前,評估不足、未有適當診症,涉四項專業失德。牙醫管理委員會昨續聆訊,控方專家證人指從尹提供的資料中,欠多項重要評估,包括治療前沒為病人拍下面部照片及治療前的側顱掃描等。尹供稱,只是遺失或無保留資料,否認做漏。
控方專家證人牙齒矯正科專科醫生莫浩源供稱,從尹銘洋提供的筆記及病人紀錄中,欠六項治療前的重要評估及數據,包括未有拍下治療前的面形、側顱掃描、病人牙齒中線與鼻子中線的偏離數字、牙齒錯咬的數據等,另外亦沒有向病人提供其他治療方案選擇。莫浩源指,綜合所有資料,由於病人尚在發育,除箍牙外,應向家長提出暫緩治療的選擇。
尹銘洋辯稱,當時有為病人拍照,亦有安排病人做側顱掃描,但相關紀錄在診所數碼化時遺失;但重要的評估數據,他都記在心中,並於治療時再次為病人即場量度數據。他又指,女童家長一早表明想為女兒箍牙,所以無需提出暫緩治療。女童父母早前指,尹曾說「關照咗你個囡兩年,先收你萬七蚊」質疑他欠醫德。尹銘洋昨否認指控:「當時有其他人在場,我點會喺其他人面前咁講嘢?」聆訊未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