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畀條路嚟行下得唔得。」繼被斥規管食肆違例擴展營業不嚴後,食物環境衞生署再被申訴專員公署炮轟打擊店舖阻街問題不力。申訴署今日發表調查報告,批評食物環境衞生署執法不嚴,「放生」非法霸佔行人路擺放貨物的店舖,只作口頭警告了事,檢控及罰款金額又偏低,更沒有參考無牌小販的處理方法,檢控兼充公違規擺到街上的貨物,造成不公,也令店舖阻街問題惡化。申訴署建議食環署加強執法,要引用處分較嚴重的法例檢控及充公違規擺賣的商戶的貨品。
消息人士指出,本港店舖違規阻街擺貨問題遠較食肆嚴重,相信部門若加強執法,勢必激起更多店舖強烈反抗。申訴專員公署去年主動調查食肆違規擴展營業範圍,促食環署嚴打違規食肆後,食環署隨後即加強掃蕩,不少食肆叫苦連天,近日更揚言會抬棺材到食環署及申訴專員公署抗議。
至於今日公布的申訴署店舖阻街調查報告,直指本港店舖違規霸佔行人路擺放貨物問題嚴重,當中又以花店、藥房及水果店尤為嚴重,但食環署發現店舖違規佔用公眾通道擺賣,大多只警告了事,店舖即時收起貨物,但當食環署職員離開後,店舖又會故態復萌,食環署甚少「翻兜」再巡,檢控數字因此偏低(見表),最低罰款額更可低至五十元。
申訴專員公署亦發現食環署執法不公,只以阻街或妨礙街道清掃工作,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檢控有關店舖,違規個案平均判處罰款僅五、六百元,與違規霸路擺賣帶來的巨額收入相比僅九牛一毛。申訴署質疑食環署並無採用「撒手鐧」,即檢控無牌小販時引用的法例來對付違規商戶,有關法例不但罰款,更可充公違規擺賣貨物,相信此舉對違規店舖更具阻嚇力。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批評食環署執法不嚴,變相縱容店舖違規擺賣,「呢間舖見到隔籬嗰個咁做,一定有樣學樣,分分鐘仲霸多啲!」促食環署加強執法,一視同仁。
民政事務局正就《加強處理店舖阻街諮詢文件》進行公眾諮詢,提出簡化檢控店舖阻街程序,採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的方式,並可同日多次票控,加強阻嚇力,諮詢期至下月中。
食環署則回應指,已就一些店舖阻街情況嚴重的地點,調整策略,加強執法力度,及在檢控前不再給予警告。
記者譚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