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直銷美容公司女職員涉以威嚇性手法,誘使一名七十九歲女顧客「碌卡」購入近三萬元羊胎素等美容產品,成為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於去年七月中生效後首宗檢控個案,案件昨在觀塘法院續審。裁判官要求控方將涉案美容產品呈堂,並不斷追問被告有關產品的成分及原理,「知唔知咩係幹細胞?咩係阿爾卑斯山野生薔薇幹細胞?」、「咩係四合一導入?」被告則支吾以對,被問到「口啞啞」。案件現押後至七月七日進行結案陳詞。
廿六歲被告黃榮珠,案發時任職雅生萊公司的養生策劃顧問助理主任,她被控一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指她在去年七月廿日於旺角新世紀廣場的雅生萊直效行銷有限公司內,向消費者陳宜嫻作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通過施加不當影響,導致陳購買四十九件共值二萬八千多元的雅生萊產品。
被告昨日繼續自辯,她稱,當時並無特別考慮到涉案美容產品數量,對年邁事主來說是否太多,她又否認在事主簽帳前曾收起對方的身份證及信用卡。裁判官當庭檢視涉案美容產品近廿分鐘,先指包裝紙上有文字串錯,接着查問被告,「知唔知有咩成分?知唔知咩係幹細胞?咩係阿爾卑斯山野生薔薇幹細胞?」
被告一臉疑惑並說已忘記。裁判官又問及涉案美容儀器的原理,被告回答那是四合一導入儀器,官立即追問什麼是「四合一導入」,被告只說是「一個韓國嘅唔知咩技術」。
案件編號:KTCC 175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