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嘉勳教育主管涉姦18歲女生

由歌手張敬軒擔任代言人的補習社嘉勳教育中心,其北角分校一名已婚男職員於中心職員室內,涉嫌強姦一名十八歲中六女生,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女事主在屏風後供稱,被告於案發前一日不斷向她發出Whats App訊息展開追求,令她以為被告正與同事「輸賭追唔追到她」,直至被告在案發當晚摸她右胸,她才知被告「唔係剩係玩」。

卅歲被告鄧慶賢,被控去年三月四日於北角振華大廈嘉勳教育中心(下稱上址)內強姦女事主。控方開案詞指,被告案發時在上址任職主管,負責櫃位接待工作,案發後已離職。事主自去年一月起,逢周日到上址補習英語,事發當日被告藉詞叫事主上來職員室等候,至晚上八時,待所有學生和職員離開後,他關掉所有的燈及關上職員室的門,先吻女事主,再取出一張摺墊,把她按在墊上摸她身體,其後與她性交。事主於翌日先後到家計會和醫院求助,警方之後拘捕被告,他承認當日曾與事主性交但否認強姦。

控方之後傳召事主作供,她指去年三月三日到上址補習,上課前先向被告索取筆記和交學費,而補習期間收到一個陌生電話號碼發出的Whats App訊息,遂與對方互發訊息溝通,對方問:「知我係邊個嗎?」她估對方是上址職員,對方答:「係呀,你靚女呀」,對方表示要接她放學。

Whats App狂發挑逗訊息

事主續指,補習期間她曾離座向被告取筆記時,看到被告與另一職員均「曖昧地」望着她笑,她以為被告與同事輸賭是否能追到她。

下課後她在大廈地下與被告相認,因她趕赴家人的飯局,被告主動陪她行一段路,期間被告說已留意她很久和很喜歡她。當晚,被告不斷以Whats App與她對話,「我想見你」、「見極都唔會夠」、「掛住你」等;事主指當時仍不知被告姓名時,被告說:「叫男朋友就可以,你係我嘅」,凌晨二時被告更發訊息,「想攬住你瞓。」

至案發當日,事主參加另一補習社的模擬考試後原想回家,但被告又發訊息「想見妳、依家!」事主表示疲倦,被告回覆:「咁嚟我度瞓」。事主表示以為被告會替她處理調堂的事,遂到上址職員室等候,期間被告卻摸她胸。事主今日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CC 515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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