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周一嶽兄亂揸車罰二千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周一嶽的二哥、資深內科醫生周一彪,被指去年在彩虹道違規右轉至爵祿街,致多名行人需急行閃避,事後被票控一項危險駕駛罪。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最終被裁定較輕的不小心駕駛罪罪成,判罰款二千元及需在三個月內,修讀駕駛改進課程;裁判官考慮到他駕駛紀錄良好,故不用他停牌。

七十一歲被告周一彪,原被控在去年九月八日上午於爵祿街行人路危險駕駛一輛汽車。控方傳召的黃姓目擊證人供稱,他於去年九月八日橫過爵祿街行人過路線時,看見被告的寶馬房車停在彩虹道,該車擬右轉入爵祿街,他與約十名途人遂急步返回行人路閃避。當黃過馬路後,回頭看見被告駕車駛過行人過路線時,過路線上仍有人,行人過路燈號則是綠色,黃遂報警。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時承認,沒有留意「不准右轉」的標記,但堅稱當時交通暢順,其車速只有十多公里,行人過路線上亦沒有行人。

恐礙診症求輕判

裁判官裁決指,黃行至道路中間才看見被告,被告也待逆線而來的車駛過後才右轉,當時黃已橫過馬路,故裁判官認為其他途人亦有機會已返回行人路,最終裁定被告危駕罪名不成立,但因被告承認違規轉彎,故裁定他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內科醫生,平日需駕車往返診所及醫院診症,希望判刑不會影響被告的工作和病人。辯方強調事件中沒有人受傷,被告車速亦不高,因一時不慎才沒有留意交通標記。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但考慮被告自一九六一年獲發車牌至今,沒有交通定罪紀錄,只曾因超速而被罰款,駕駛紀錄良好,故不用判他即時停牌,僅以罰款處理。

案件編號:KCS 4255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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