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帶返家 男警涉非禮女同袍

【本報訊】男警員與同袍休班時在酒吧飲酒消遣後,涉嫌把醉酒的女同袍帶返自己所住的警察宿舍內非禮,包括舔她後頸及把手伸入她衣內撫摸,幾乎觸及胸部。男警昨於屯門法院被控一項非禮罪。

X醒後罵同袍「做乜賴低我!」

卅五歲被告倪煦樂被控去年八月十六日於屯門警察宿舍內非禮女事主X。X供稱,案發前一晚應被告邀約,與被告及其他男同袍酒吧消遣。她飲至不勝酒力,由被告扶上他的車,駛往被告家中,當時她被放在雙人床上,被告則躺在她旁,以一隻手緊握X右手。X感到被告用舌頭舔她後頸數秒,覺得惡心但反抗不果。

被告隨即把另一手伸進她衣內,手掌沿她肚臍掃上近胸圍位置時被X推開。X指當時「個腦好亂,覺得好唔對路」,一度以為「發緊夢」。事隔一會,她接獲男同袍來電叮囑她小心,她此時稍為清醒並感驚慌,而被告則上前摟攬她腰安慰:「你唔使驚,唔使喊啦。你冇失身,我冇搞你。」然後兩人繼續在床休息至清晨,X清醒後離開,並致電男同袍哭訴:「你做乜賴低我!」

X昨在庭上憶述事件時眼泛淚光,指自己當時不清醒,以為「掂緊我嘅一直係我前男友」,一度向被告講英文制止:「Don't touch me, I don't like it.」又指上述的親密動作,只有前男友才會做。

案件編號:TMCC 431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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