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七月中實施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在正式執行後翌日,即有直銷美容公司女職員疑觸犯該新例,涉及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而遭檢控,被告被指以具威嚇性的營商手法誘使一名七十九歲女顧客「碌卡」,購下二萬八千多元美容產品,這亦成為該例生效後首宗檢控個案。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原本只購買一支三千多元的「羊胎素」,惟遭被告扣起她的身份證及信用卡近兩小時,為能脫身,她才簽帳購買共三萬一千多元產品。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今續。
廿六歲女被告黃榮珠,案發時任職雅生萊公司的養生策劃顧問助理主任,當時她仍在試用期。
她被控一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指她在去年七月廿日於旺角新世紀廣場的雅生萊直效行銷有限公司內,向消費者陳宜嫻作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通過施加不當影響,導致陳購買四十九件共值二萬八千多元的雅生萊產品。
患有柏金遜症的七十九歲事主陳宜嫻,昨坐輪椅到庭作供,她指案發日完成美容療程後,向被告查詢可否領取生日禮物,被告拿去其身份證核對資料,陳之後表示只想買一支三千多元的「羊胎素」,被告再取去陳的信用卡,繼而向她推銷一部近四千多元的美容機、七支「羊胎素」及精華面霜等產品。
陳表示無意再買其他產品,但被告仍開出一張三萬一千多元的帳單,陳覺得太貴,被告游說「簽咗會送好多優惠,一生一世受惠」,裁判官此時笑着問陳「佢(被告)受惠定你受惠呀?」
陳續指,因已逗留上址近兩小時,感到十分疲累,而且被告又說「簽完(帳)就畀番身份證同張卡你!」她最終就範。惟她回家後深感不妥,兩天上門要求退款不果,八月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雅生萊曾提出向陳退回八千多元,事件最終由海關介入調查。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指陳主動向她查詢美容機資料及成為「三星會籍」會員方法;被告表示客人須消費二萬五千元以上才可開通會籍,並建議陳可購買「羊胎素」等共三萬一千多元產品。
被告又指當時無收起陳的證件,她是待陳同意有關交易後,才取去陳的身份證及信用卡。被告又指,曾叫陳可回家考慮,但提醒過了案發當日後才開通會籍,年期會由「永久」改為「兩年」,陳最終決定簽帳。
案件編號:KTCC 175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