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優先」四名成員闖入軍營的案件前日宣判,首被告招姓青年被判入獄兩周,緩刑一年;另兩男女被告判罰款兩千元了事;至於第四被告為年僅十五歲的學生,留待少年法庭下周宣判。
眾所周知,軍營屬於法定禁區,是軍事重地。香港回歸以來,解放軍駐港十七年,軍紀嚴明,秋毫無犯,應該受到尊重。但招等四人去年十二月手持「龍獅旗」闖入軍營,並高叫「解放軍撤出香港」等口號,是蓄意挑釁軍方的知法犯法行為,相信市民大眾都認為不可縱容。
而今,法官如此判刑,是輕是重,公眾自有判斷。看首被告被判刑後步出法庭一臉洋洋得意,因為連他自己也覺得判刑較預期輕,但仍會上訴,並聲稱會繼續闖軍營;另外兩名被告雖在庭內透過代表律師表示「已有悔意」求輕判,但一出庭外卻表示「後悔當日無再走入啲」。三名被告明顯一點悔意也沒有,此案判決,對防止類似的犯法行為有多大的阻嚇作用,可想而知。
此案宣判前發生一段插曲:招等三人開庭前在法院門外拉橫額,並高叫「獨立建國」口號,一名中年漢突衝前,向招掌摑,並怒罵「建咩國呀,你中國人嚟!」此漢即場被警員拘捕,其鹵莽行為當然不應鼓勵,他亦可能因此要付出代價。但招等人如此公然叫嚷「港獨」,的確令很多市民反感和氣憤,若聽之任之,更會陷港於險境。
試想,美國會容許夏威夷獨立嗎?說遠一點,美國百多年前的南北戰爭,不就是因為南方意圖「脫離聯邦」而揭開戰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