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曾偉涉賄銀行高層 稱認一罪

【本報訊】綽號「棕櫚泉曾偉」的內地富商,涉嫌行賄兩名銀行高層,以獲對方優待可延期還款。他原定於三年前在區院受審,但他棄保潛逃,被法庭下令通緝。他於本年初在塞班島入境時被捕,已由美國引渡返港,並於昨日被押往區域法院提訊。辯方透露他將會承認一項控罪,他要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六月廿七日審理。

報稱裕匯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的被告曾偉(五十一歲),被控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和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據悉,被告將會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該罪指他於一○年十月五日,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企業業務部主管陳寶奎提供二百三十萬元。

案件編號:DCCC136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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