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過去數年用於審核酷刑聲請及免遣返聲請的開支持續上升,當中包括為聲請人提供人道援助及公費法律支援等,預計今個財政年度的總開支直逼五億元,較四年前的三億多元勁升近六成,其中公費法律支援的開支更急升一點四倍;過去有聲請人因各種理由,如等候文件、尋求翻譯、因病缺席或代表律師挑戰法律程序等,令審核程序延長至四十六個月,較一般需時五個月高出八倍,不排除因此間接導致公費法律支援等開支上升。
有立法會議員關注酷刑聲請個案與日俱增,但當中僅極少數經審核獲確立,有意見認為酷刑聲請個案數目不斷上升,不但耗費公帑,更衍生聲請人留港非法工作及從事犯罪活動等問題。
保安局指,入境處對上一個財政年度完成審核的酷刑聲請個案達一千六百四十宗,較兩年前的一千二百零八宗上升近三成六。開支方面,同期用於人手的開支升一成三,人道支援開支升四成二,用於公費法律支援的開支則大幅上升一點四倍,令總開支增至四億五千萬元。政府預計,本財政年總開支將高達四億九千萬元,其中九千萬元用於公費法律支援,人道援助達二億二千萬元。
公費法律支援開支上升,不排除與部分聲請人以各種理由導致審核程序過於冗長有關,在統一審核機制實施前,近七成個案均可於五個月內完成審核,但據入境處記錄,有一宗個案的審核過程長達四十六個月,該聲請人於審核程序開展後近十三個月才交回聲請表格,期間曾以等候佐證文件、尋求翻譯等理由,六次延遲交表,交表後其代表律師在七個月內以不同理由挑戰經改進的審核機制程序,入境處須尋求法律意見。
入境處在其後二十個月內安排與聲請人十五次會面,當中三次預約後,聲請人因病缺席,有八次其代表律師因事未能出席,令會面不能進行,在完成最後一次會面後,聲請人於五個多月內多次要求入境處暫緩決定,以補充更多佐證文件;聲請人最後一次被拒後,入境處於三個月內作出決定。入境處相信,統一審核機制實施後,相信能確保高度公平標準,有效地處理免遣返聲請,當局會與當值律師商討,增加每天轉介的個案數目,以加快審核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