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收取新鴻基地產利益一案,昨於高院續審,瑞銀香港分行訴訟及調查部董事張至賢繼續作供。就陳鉅源被指迂迴匯款予許仕仁,張至賢供稱,陳鉅源於○七年十一月九日指示瑞銀以其持有的公司Villalta Inc.的戶口買入約一百五十萬美元,並轉往紐約一間銀行,再匯入新加坡公司Wedingley Limited在新加坡星展銀行開設的戶口,及後轉交關雄生,再由關轉交許仕仁。
而在上述交易約半年後,陳鉅源於○八年四月卅日,透過於二○○○年在瑞銀行開設的私人戶口存入七百萬元到Villalta,同日又兩度存入支票,包括一張一百萬元的滙豐銀行支票,以及一張六百萬元的恒生銀行支票予Villalta,總計存入一千四百萬元。張至賢又透露,郭炳江在相關交易進行兩日前,即四月廿八日開出一張七百萬元的滙豐銀行支票,存入陳鉅源在瑞銀的私人戶口。
另外,就陳鉅源於○五年將一千零八十萬元以本票形式存入關雄生的戶口,張至賢同意,用本票形式存入戶口,表面上看不出誰是付款人,而直接開支票亦會比用本票方便。
不過,代表陳鉅源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盤問張時指出,Villalta的戶口並無支票簿;張對此不能即時肯定,表示要進一步調查。
Winter又指,銀行的提存紀錄都顯示到本票付款人實為Villalta而收款人為關雄生,故控方指陳鉅源跟家人以此迂迴轉折方式將錢交給關是為掩飾身分的說法,並不正確。
針對控方指陳鉅源要在不同戶口調動資金才湊夠一千零八十萬元給關,張確認,雖然當時Villalta的港元戶口結餘一度是零,但其實連同其他外幣、債券及股票戶口,Villalta整個戶口內的資產價值超過六千萬港元。
至於借貸,張承認陳與家人在操作戶口時經常使用戶口的信貸額,以○五年六月短期貸款百五萬元為例,當時因Villalta戶口內一筆加元定期存款尚差數天才到期,陳遂使用信貸額借款,先籌夠資金買本票,再設定數日後以到期的加元定存還款,期間他只須付不足九百元的利息,支出較中斷定存的損失為小。張至賢今天會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