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今日刊憲,下周提交立法會審議。業界消息稱,大部分九○年前開始營運的骨灰龕無意申請豁免領牌,反而爭取立法生效前的空窗期繼續賣位,有龕場更以「必獲發牌」作宣傳。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強調,草案建議的規管並非過分寬鬆,並斥責龕場趁過渡期促銷的做法不能接受。
條例草案豁免九○年一月一日前已營運的龕場領牌,但需即時凍結,不售不租龕位。有龕場負責人透露,曾向同行探風,大家傾向不申請豁免,因大型龕場只靠收取現有龕位管理年費根本難以營運,況且暫免法律責任期可長達六年,他們倒不如設法申請土地規範及改善未符規定細節,以換取日後獲發牌:「當然有人諗住日後被政府取締先算。」
高永文昨強調,草案內容並非寬鬆,當局希望做到既嚴謹又能顧及其他因素。若以最嚴格方式處理,將有大量先人骨灰無處安放。對於有龕場以「必獲發牌」招徠,高指完全不能接受,一來法例未通過,即使通過後仍會訂立其他守則,不可能現階段聲稱必定能獲發牌。
另外,食環署下周二起接受市民申請和合石橋頭路及鑽石山靈灰安置第三階段、即最後一批共二萬四千四百七十四個新靈灰龕位,至下月二十四日截止。曾參與首兩個階段配售而未被抽中的申請人,若申請時已表明同意參與隨後申請,毋須重新交表。其他申請人可把申請表投入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投遞箱,或以傳真、電郵或郵寄方式遞交。食環署將於九月十一日以電腦公開抽籤定出揀選龕位先後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