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二年前頭號重犯季炳雄委託其黨羽吳振強的胞兄,使用假身份證租房讓他藏身,但季和吳在○三年被捕後,吳的胞兄便潛逃內地,至上月回港擬換領智能身份證以便結婚時被捕。被告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使用偽造身份證罪,昨被判監十八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吳振光(六十七歲)返回內地後與妻女同住,他希望給妻女一個名份才回港換領身份證,以便辦理結婚手續。辯方強調縱使被告是租房予知名重犯季炳雄居住,亦不應因此而加刑,事實上警方是在另一大廈單位拘捕季和被告的胞弟吳振強,及檢獲軍火。
但裁判官直言:「有咁上下年紀嘅人都知季炳雄係知名大賊。」認為被告有理由知道季是為了逃避警方追捕,或是策劃犯案,才委託他租房。
案情指被告於○二年三月,在油麻地文苑街一間地產公司內,用偽造身份證租下文蔚樓一個房間;業主後來轉售物業,被告遂於○三年十二月,到另一地產公司,用同一張假身份證與新業主簽訂租約。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其胞弟與季是好友,兩人曾參與多宗劫案,但被告與劫案和軍火均沒有關係;被告估計季因不欲被警方追查行蹤,遂給他五百元到深圳購買假證,再用假證租下該房間,被告不時到上址為季清潔房間,收取三千至五千元報酬。
資料顯示,季炳雄和吳振強在○三年平安夜被捕,季其後被定罪重囚廿四年,吳振強則判監十年。
案件編號:KCCC 176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