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具體時間表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三舉行會議,民政事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政府審視法律援助服務局多項建議後,決定接納法援署重新歸屬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法援署署長應直接向政務司司長匯報工作等建議,但因應政務司司長同時負責扶貧及人口兩項重點政策,故有關法援署政策範疇轉移的時間,需視乎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在現屆政府的各項工作而定。
文件又指,法援局建議法援署署長及副署長應繼續由公務員擔任,其中署長應繼續兼任法定代表律師,並在法援署內加設覆檢機制,審視被拒的民事及刑事法援申請,並授權法援局監督法援署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