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法官連年升 幾近「零處分」

【本報訊】司法機構首次公開針對法官投訴的詳細數字,總投訴數字在過去三年逐年上升,每年都有超過一百宗,近一半是針對法官的個人行為和操守,但調查後證實投訴成立的比率偏低,過去三年都不足一成,而且幾乎是「零處分」,最多只是下令法官向投訴人書面致歉或解釋了事。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現行機制「自己人查自己人」,強調「法官都係人都會犯錯」,要求成立獨立機制處理涉及法官行為的投訴。

透明度低 制度如虛設

根據現行制度,所有關於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相關法院領導層處理,「自己人查自己人」,而且透明度極低,司法機構一直未有公開相關詳細數字。在立法會議員多次追問下,司法機構昨日終於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透露近年針對法官的投訴數字逐年上升,由一一年的一百一十二宗,增至去年的一百四十一宗。其中與法官判決無關、僅涉及法官個人行為的投訴,亦由一一年的五十三宗,增至一三年的六十七宗。惟投訴被證實屬實或部分屬實的個案,每年則只有三至六宗。

一直跟進事件的議員黃毓民認為,目前司法機關的處分方式「形同虛設」,應有獨立機制處理相關投訴,並指司法機關應每年公布投訴數字,供外界監察跟進。

另外,司法機構將向立法會申請增設七個常額司法人員及三個非司法人員首長級職位,每年涉及三千多萬元公帑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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