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為,無合理理由相信港鐵公司未有及早向股東披露行政總裁韋達誠不再續約,是涉嫌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上市公司披露內幕消息及股價敏感消息的指引任何條文,故未能進一步跟進新民主同盟就此事作出的投訴。
新民主同盟批評證監會「放生」港鐵,認為韋達誠不再續約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公眾包括投資者對消息甚為關注,證監會以片面資料裁定港鐵無違例,是未審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