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例修訂 保障空服員

【本報訊】行政會議上周二通過修訂《性別歧視條例》,保障護士、空中服務員、侍應、啤酒推廣員及推銷員等服務提供者,免遭顧客性騷擾,並將建議修訂的適用地區擴延至包括香港境外的香港註冊船舶或飛機上,服務提供者與顧客之間(雙向)的性騷擾均定為違法。《2014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月廿日刊憲,廿五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修例的文件,指《性別歧視條例》只規定服務提供者性騷擾顧客屬違法,並無規定顧客性騷擾服務提供者亦屬違法,平等機會委員會過去幾年接獲數宗有關服務提供者遭顧客性騷擾的投訴,去年底平機會與香港空中服務員工會聯盟調查亦發現,兩成七受訪空中服務員當值時曾受性騷擾。

工會歡迎 促設阻嚇性罰則

該局去年中提出延伸條例的保障至顧客對服務提供者作出的性騷擾,獲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一致贊成;該局與平機會研究後,建議將適用地區擴延至香港境外的香港註冊船舶或飛機上發生的性騷擾。當局指平機會及包括機艙服務員工會相關團體均支持修訂建議,預期公眾會歡迎。

香港空中服務員工聯盟主席吳敏兒歡迎修例,指這是聯盟期待已久的修訂,兩部分修訂可滿足聯盟的要求。她說,外國歧視條例有訂明「僱主轉承責任」,即僱主如沒有切實可行防止員工被性騷擾,或在發生性騷擾後不處理,僱主有刑責,聯盟希望日後當局再進一步修例。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副主席(外務)丘志雄亦指,終於有法例保障提供服務的員工,希望草案順利通過及罰則具阻嚇性,讓乘客知道性騷擾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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