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暴力,非文明社會行事準則。以竹竿、鐵馬等物件,強行打開立法會大門,衝入大樓內阻止會議進行,毫無疑問是使用暴力。但有反駁指,當時主持會議的財務委員會主席吳亮星強行「剪布」,終止議員就發展新界東北撥款申請提問,並在當地居民關注未獲政府妥善處理前,進行投票通過撥款,乃「議會暴力」、「制度暴力」。
警方稱他們以最低武力,制止衝擊立法會暴力行為,確保立法機關正常運作。
異議者卻指警察濫權,暴力鎮壓示威者,對「議會暴力」視若無睹,實是「制度暴力」的一部分。
那麼,何時使用暴力是對?何時是錯?若以暴力為弱勢出頭是對,但成功之後,卻搖身一變成為號令天下強勢,繼續以暴力鞏固勢力,那麼又是對還是錯呢?人本是暴力動物,人類社會本是暴力社會,所以暴力是錯是對,從歷史看,通常由勝者決定。
人類以暴力行事,無法安享富貴,故嘗試改以容忍互讓的文明態度行事,但往往非為和平共存,而是為累積更大力量,最終把反對勢力永久壓倒。香港步入文明好一段日子,在這段日子中,社會財富愈來愈集中在極少數人身上,樓價地價愈來愈高,無樓無地者愈來愈窮。部分厭惡此種秩序、或無法在昂貴市區立足人士,躲在新界東北耕田,過避世生活。但政府卻要收地建公共房屋及增加私人樓宇供應,以紓解民憤、維持現存文明體制。顯然,此非將喪失最後據點人士想要的文明,他們沒路反撲,使用暴力乃人類本性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