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前兼職男DJ陳震杰(廿六歲),被指轉職做補習教師後,在一○至一二年間在他家中多次性侵犯兩名年僅九至十一歲的男童,甚至拍下淫褻片段。他去年在高院承認非禮、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十三罪被重囚九年。他早前上訴減刑即時駁回,上訴庭昨以書面交代判決理據,批評陳干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判刑必須阻嚇,以避免同類罪行蔓延,而判囚九年屬恰當刑期。
案件編號:CACC 1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