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一詞,乃安徽蕪湖政協常委周蓬安所創,誕生於二○○八年,至今,裸官治理已延續六年,然而,成效不彰,予人的印象是雷聲大、雨點小。
今年五月底是廣東治理「裸官」的截止時限,「裸官」面臨「三選一」:要麼接回家人;要麼接受調崗;要麼提前退休。廣東省不久前共查出一千多名「裸官」,其中二百多人選擇遷回家人;共對八百六十六名「裸官」調崗,僅江門一地,被調崗的「裸官」就達一百二十八人。
二○一二年,廣東省發布一號文件《關於加強市、縣領導班子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裸官」原則上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的領導職務。然而,被提拔之後成了「裸官」,沒聽說有被調崗的。事實是,不少省份治理「裸官」模式,仍以個人報告制度為主。
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先耀曾公開表示,有一些「裸官」在案發之前,個人不申報,組織上也難以及時發現;對於這種情況,只能在案發後嚴厲懲處,警示其他幹部。
四年多以來,裸官不但沒有減少,而瞞報、不如實報告被處理的,只要「補報」,一般不會因為一次不報而被處分。有道是「治亂世用重典」,治裸官理應也要用重典,像廣東這個裸官多如牛毛的省份,竟然有如此厚遇的三擇一,既是裸官何以不予嚴懲?不依法沒收其貪腐得來的「家財」?何以只是「調崗」、提前退休、接回家人便算?對「裸官」如此寬宏大量,而民間有百姓搶劫一百幾十者竟判囚十年,試問如此執法如何服人?
坦白說,要剝掉「裸官」隱身衣的有效方法,就是盡早借助法律化的官員財產申報公開,讓民眾來監督;至於一查出是裸官者,當依法追查,沒收其財產及懲治,否則,姑息養裸官,亡黨亡國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