擱置纏擾法 議員促另謀對策

【本報訊】港府正式宣布擱置折騰香港長達十六年的纏擾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解釋,纏擾法未有方案獲大眾共識,預料難得到立法會各黨派支持,但在昨日舉行的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多名議員認為政府即使暫緩就纏擾法立法,仍希望透過其他措施保障受滋擾市民。

避免干預新聞自由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表示,去年立法會審議免費電視牌照時,自己離開會議廳便受到市民滋擾,上周有議員離開時,亦遭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人士滋擾,追問政府如何保障立法會議員安全。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則指,有股票行代表向他投訴,有離職員工因為欠債,連公司也遭受滋擾,希望政府制訂對策保障受滋擾人士。

政制局副局長劉江華強調,現時已有不同法例保障個人安全,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給予議員保障,任何市民阻礙議員離開或進入立法會均屬違法。他又指,《放債人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等法例,已經有效保障市民免受不必要的騷擾,重申倘現階段為纏擾法立法,除了要避免干預新聞自由,亦須取得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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