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署疑白牌車接載員工

警方最近高調打擊俗稱「白牌車」的輕型貨車非法載客,貨機司機黃先生近日發現,多個政府部門如水務署,經常透過合約形式租用客貨車接載員工,懷疑做法違反法例,「佢哋同外判商簽約租車,好多時都係純粹接啲員工出勤,係咪簽咗約就唔使監管先?」

警方發言人指出,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之用,除非有關車輛已獲發相關車輛牌照或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發言人強調,政府物流服務署已向各部門發出相關指引。

強調運載工具為主

水務署發言人解釋,為配合運作上需要,前線職員須經常攜重型手提工具等前往各區水務設施,故現時該署會以合約形式聘請承辦商提供服務,但強調服務乃用以運載工程所需物品和工具,當局已提醒人員須遵守使用出租輕型貨車的守則,包括《道路交通條例》的限制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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