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拘23內地客
入境處在調查期間,發現有部分旅客聲稱,旅行團的行程實經中港兩地旅行社安排,經香港往台灣,但所有旅客均沒有按內地規定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証」。入境處認為相關旅行社經營手法可能有問題。
旅議會昨向會員旅行社發出通告,提醒旅行社,持中國護照的旅客經香港往來另一國家或地區,必須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及經確認事先已預訂前往海外的續程車、船或機票,方可獲准在港逗留七天。入境處上月曾展開代號「破影」行動,拘捕廿三名內地旅客,懷疑他們濫用持過境機票可免簽證留港七日的安排,向入境處訛稱前往其他國家,但來港後即註銷機票,然後留港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