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求真相,藝人張崇德劉美娟先後兩次向醫委會投訴,期間更不惜賣樓打官司搜集證據。劉允怡昨首度回應事件,指出張崇德夫婦首次向醫委會投訴失敗,因張崇德的父親書寫的投訴信中,無提及醫生在診所人工穿刺羊膜,由於本港不用此做法,故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無諗過呢方面問題」,只向聖德肋撒醫院及伊利沙伯醫院索取相關病歷,亦無向婦產科醫生蔡明欣索取病歷,因而無發現問題,裁定證據不足。身在外地的張崇德反駁上述說法,強調投訴信清楚交代曾在診所人工穿刺羊膜。
直至劉○九年出任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張崇德夫婦經民事訴訟取得證據,顯示醫生處理有問題。劉昨說︰「我即時轉介紀律聆訊,要求快手處理。」他承認有改善空間,若及早發現,結果或會不同,但他不會代表醫委會道歉︰「人人皆會犯錯,我唔接受要人頭落地的做法,我哋會檢討。」
另外,劉否認事件中「龜縮」,因要處理母親喪事,亦不認為蔡明欣判罰太輕,醫生申請復牌不容易,需證明醫療水平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