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議作為行政長官的智囊,會議內容一向保密,而且成員受集體負責制所限,一向予人運作神秘的感覺。其秘書黃潔怡連續兩日為許仕仁案作供,除解釋利益申報制度外,亦披露了行會部分運作細節,讓市民在重重保密措施下,稍稍窺探其工作狀況。
曾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旅遊事務署等部門工作的黃潔怡,於一二年開始出任行會秘書,她指今次是加入政府工作以來,首次擔任證人出庭。她表示,行會是向特首決策提供意見的最高機構,為了讓成員能忠誠、中肯地暢所欲言,提供最佳的意見,因此會議內容必須保密。因今次刑事審訊,其會議紀錄罕有曝光,但仍有大量與控罪無關的部分,需刪去或將敏感部分塗黑。
行政會議逢周二上午開會,每周秘書處都會就各政策局呈交給特首的待議問題來整理議程,並為成員準備相關文件。所有會議文件,都會被歸類為「機密」,部分更屬「高度機密」,文件需用膠紙將所有開口全部密封,發送者要在封口上簽署,每份文件亦配上編號,以便確認派發文件之數量,文件然後經由政府總部的收發組,派送到成員指定的辦公地址或住所,收件者亦要簽收作實。
她指出,若有成員被特首要求避席,便不會收到文件,但成員如因事不能開會,除非他表明不想收取,否則秘書處仍會把文件派送予他。而為維持保密程度,提防洩露機密,秘書處對文件處理有極嚴謹要求,不論成員有無出席開會,議程討論完畢後,成員必須把所有文件退回秘書處。除留底作正式紀錄外,其餘收回的文件均會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