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攝女少主私處傳閱

家長好擔心!家有印傭的葉先生,偶然揭發印傭以手機為其一歲半女兒拍下下體特寫照片多張,且與外傭朋友「交換」各自少主的下體照片,大驚下遂報警求助,竟不得要領,指警方認為印傭是「家庭成員」、照片只是「正常家庭生活照」,只向印傭警告了事,且無刪除照片便交還手機。但葉先生絕不認同相片是「生活照」,加上事涉至少兩名小童受害,對警方的處理手法感憤怒及震驚,昨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並要求警方重新認真調查案件。

葉先生夫婦育有一名十九個月大女兒,聘用一名卅五歲印傭已十七個月。本月九日,葉進廚房喝水,赫見印傭正檢視手機,顯示了一張女童下體照片,他下意識已知相中人為其女兒,遂不動聲色,以落街玩為由,帶女兒到將軍澳警署報警。

與同鄉交換各自少主下體照

據葉稱,警方即時派四名警員到其家調查,發現印傭有兩部手機,其中一部藏有最少三張葉的女兒的裸照,包括近距離拍下的下體特寫,另有大批其女兒的一般生活照;第二部手機則藏有至少一張拍到下體的男童裸照。印傭當場承認「貪玩」先後兩次拍攝葉女下體,又招認曾與另一名外傭「交換」各自少主的下體照片,警方遂將印傭拘捕。

詎料,葉翌日先後兩次接到將軍澳警署一名男高級警員來電,指印傭被扣期間聲言因「覺得你個女好可愛所以影相留念」,引述男警指照片只是「正常生活照」,又指「唔夠料」,「明示暗示叫我算數」。但葉先生認為照片絕非「生活照」,一度與對方理論但不果,印傭當天獲保釋候查。

警無刪照片 手機交還印傭

至前日,葉再到將軍澳警署與負責的刑事調查隊女督察理論,對方堅稱印傭是「你個女嘅保母」、「係你家庭嘅一分子」、「法例有灰色地帶,告佢唔入」。結果,警方於同日無條件釋放印傭,且無刪除手機照片便交還印傭。葉先生指印傭只是其僱員而非「家庭成員」,拍照留念亦「冇可能影下體」和向他人發布,且事件至少還涉另一名男童受害,轟警方的處理非常惡劣及兒戲「根本唔想做嘢。」

警方:投訴警察課已接投訴

另外,他於事發翌日解僱該印傭,因警方將她釋放,印傭反透過中介公司指他無理解僱,要他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及機票,令他更感憤怒。

警方發言人證實,六月九日接獲一名卅七歲姓葉男子報案,指懷疑其女傭的手提電話內存有報案人十九個月大女兒的照片,案件暫列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現由觀塘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調查,現階段警方沒有向任何人作出檢控。發言人又指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作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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