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長毛預告挑戰削髮囚規

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因三年前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定罪,前日在高院經上訴獲准減刑後,最終仍要判監四周。即時要入獄服刑的梁,一夜間變成「短毛」,為了爭取今日出席立法會會議,他昨日在高院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並同時申請上訴期間的保釋,但均被法官即時拒絕,要繼續在獄中服刑。

由於梁輸了高院的「第一關」,其代表大律師準備闖「第二關」,將為梁直接向終院叩門,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和保釋。另外梁的代表大律師亦「預告」,會就懲教署強迫梁剪髮提出司法覆核,並要求懲教署安排梁到立法會開會。

重獲自由 已過七‧一

據了解,梁被否決保釋申請後,押回荔枝角懲教所時情緒平靜,而所方亦應他要求讓他入住獨立囚室。由於梁的刑期只有四周,不足一個月按例不可扣減假期,因此他需「坐足」廿八天,出獄時已是「七.一」之後。又由於刑期短,估計他將會獲留在上址服刑。梁曾表示冀申請外出許可,以出席立法會會議,但據知截至昨晚為止,他並未向院所方面提出有關申請。就梁有否申請外出許可,懲教署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署方會因應不同個案、按相關法例決定批准或拒絕在囚人士的外出許可申請。

要求保釋出席立會

聆訊昨開庭時,梁的代表大律師「預告」梁將會就其「短髮」提出司法覆核,指懲教署容許女犯保留長髮,但卻強迫男犯剪髮,是男女不平等。法官彭偉昌初時以為這是說笑,及後才知道梁是認真的。律師之後轉入正題,陳詞指本案有重大法律觀點要求批出終審上訴許可的申請,法官即時駁回申請。律師之後為梁申請保釋,指梁被判囚廿八日,若待終院審理其終審上訴許可申請,他亦可能已刑滿出獄,加上他想出席今日的立法會會議,法庭應先准他保釋。梁國雄之後亦親自陳詞,指他非公務員,而是民選出來監察政府的議員,要履行職責。

社民連擬獄外紮營

惟法官不賣帳,指法庭不會對公職人員或議員作例外處理,即使認為他沒有終審上訴的勝算,亦不會批准保釋。律師之後又要求法官頒發「提犯令」(Body Order),要求法庭下令讓懲教署押解「長毛」到立法會開會,但也被法官拒絕。

而大批人士在開庭前於法院外聲援「長毛」,聆訊後眾人則轉往高院的囚車出入口拉橫額及高叫口號,社民連成員更表示會到懲教所外紮營留守,直至「長毛」獲釋為止。

案件編號:HCMA 23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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