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愛國者為主體」為時已晚

【本報訊】二○一七年特首普選諮詢,再次引發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的爭論,但其實追源溯始,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早於近三十年前提出,管治香港者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但實際上香港回歸近十七年來,港英餘孽當道,身為英國爵士的「貪曾」曾蔭權更獲中央一手推舉出任特首。直至貪曾禍港七年,在任期末被東方報業集團踢爆連串「貪盡海陸空,歎盡省港澳」貪腐醜聞後,國務院《白皮書》始大談「愛國者為主體」論補鑊,實在為時已晚。

立會法院屢衝擊《基本法》

《白皮書》宣稱,中央一直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強調「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這就是鄧小平所強調的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守的基本政治倫理。《白皮書》強調,在「一國兩制」下,包括特首、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因此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而愛國者治港也是具法律依據。

然而在事實上,在特區政府內、在立法會內、以至在各級法院之內,在回歸後一直有大批港英餘孽當道,在政府前有外號「民主阿婆」的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後有「貪曾」曾蔭權禍港七年;在立法會不斷有人公然違反《基本法》、挑戰中央在香港行使主權和治權;許多法院判決被指有違《基本法》立法原意,與《白皮書》的論述背道而馳。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