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夫婦以熱熨斗燙臉及逼飲廁所水等毒招虐打家中印傭,二人去年於九月於區院被裁定襲擊罪成,分別判囚三年三個月及五年半。受虐印傭則指稱被拖欠薪金及遣散費等逾十一萬元,興訟入稟勞資審裁處向服刑中的女僱主追討,案件昨開審。印傭供稱在僱主一家工作兩年多,從沒放假及收取薪金,她更需要「扣薪」,要P:在洗衣店自費洗自己衣服。
申索人Kartika Puspitasari(卅歲)向被告人區玉珊(四十一歲)追討十一萬多元,當中包括一○年七月至一二年十月間、每月三千五百多元至三千七百多元薪金以及遣散費。官質疑她為何不向中介公司投訴或質問僱主。她表示女僱主不准她單獨外出,而男僱主戴志偉(四十二歲)因答應扣除中介費後會支薪,故她選擇忍耐。
案件編號︰LBTC 445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