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正醞釀通過《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下稱《條例》),新例主要引入工人的集體協商權,只要得到三分之一員工同意,工會代表即可就薪酬、福利、裁員等事宜與僱主開會協商,亦可索取各種財務文件,期間僱主不得調整代表的工作崗位或待遇。《條例》預計有機會於近月通過,條例原意保障工人權益,卻令一眾港商擔心勞資關係勢將失衡。
「依家真係好難請人!」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秘書長沈運龍坦言,內地急速發展,工人議價能力不斷上升,他們對僱主的要求愈來愈多,其工廠就曾兩度有工人因薪酬福利等問題罷工,最後鬧上法庭。香港工業總會主席劉展灝亦謂,內地薪酬水平日益提高,於珠三角設廠的港商極難請人,近年工人罷工爭取福利的情況屢見不鮮,新例一旦通過,勞資糾紛勢將無日無之。
除了薪金,劉展灝指工人現時對津貼及福利亦有很高要求,由房屋津貼到公餘活動均要「招呼周到」,「有來自四川嘅管理人員要求一年要畀佢返兩次鄉下,或者要出差去瑞士參加珠寶展覽會。」他稱,內地不少廠房都有瞞稅或者違規的問題,近年部分廠商的員工在接觸到公司的機密資料後,會把公開資料作為要挾手段。他擔心新例實施後,「捉痛腳」甚至出賣公司情報的情況會更嚴重。
「依家啲工人,最好我哋日日服侍佢!」中港中小型企業國際投資交流協進會會長趙志雄指,雖然不少員工表現良好,但不諱言部分員工會提出過分要求,例如「以前宿舍廿二個人一間房,依家多過八個人都唔肯住,而且要有埋電視同冷氣,冇嘅就唔做。」更有甚者,「請過四個後生仔,一返工見到冇乜o靚妹就一齊唔撈,話冇得識女仔喎。」他無奈表示。
內地工人阿達(化名)更透露,內地近年興起「職業爛仔」,他們會到處求職,工作到手後卻以不同手段勒索僱主。阿達自言曾與另一工人合謀,詐騙一間電子工廠,「佢打傷我隻手,我就報工傷,賠償兩份分。」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指,職業爛仔輕則怠工,重則煽動其他工人,甚至破壞工廠設備,「佢哋嘅專業就係搵僱主笨。」
香港理工大學管理及市場學系副教授陳榮照則指,新法令勞方的議價能力上升屬不爭事實,惟因工人需透過工會「出頭」,工會會否在新法通過後立即請求協商,致資方加重成本仍需觀望。他稱,新法改善了勞工福利,但亦有機會打擊港商的投資意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指,與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一直有留意事件發展,亦曾協助業界向粵方反映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