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機場詐彈威嚇 滬女或判醫院令

【本報訊】報稱在內地物流公司擔任財務副總裁助理的上海女子,因未持有能逗留越南的簽證,在香港的機場買不到機票往越南河內,她竟向機場管理局櫃檯的客戶女服務員出言威嚇,聲稱會報警指有關航機及整個機場都有炸彈,「讓所有航班都起飛唔到」,因而惹上官非被控以一項刑事恐嚇罪。她昨於荃灣法院受審後,裁判官認為被告確有做出上述行為,但當中是否具恐嚇意圖卻存疑,現考慮引用《精神健康條例》判她醫院令,暫將她繼續還押至本月十一日再處理。

卅一歲被告居之榮,被控在今年三月十五日在香港國際機場的機管局櫃檯,刑事恐嚇女事主吳翠萍。

買不到機票大鬧櫃檯

機管局營運主任吳翠萍供稱,案發時被告向吳投訴「越南航空」不肯賣機票給她,又發脾氣拍枱兼大聲說話,阻止正在排隊的人士向櫃檯查問,又聲言「飛機上有炸彈、成個香港機場都有炸彈」等威嚇言論。

裁判官之後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表示她在內地修讀法律學士,因留港的簽證在案發日到期,為免逾期居留,又想陪同將乘搭該航班的男友才急欲離境。她反指吳斷章取義,又指吳不夠專業,因輕視她是內地人不懂廣東話,寧願處理其他港人詢問都不處理她的要求,她才衝口而出說晦氣話,無恐嚇意圖。被告又指吳事後與同事有講有笑,未見受驚。

案件編號︰TWCC 79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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