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五年就任政務司司長前三個月,終止了跟新地的顧問合約,但他要求新地支付餘下合約期的薪酬逾四百萬元。郭炳聯表示當時收到許的付款單時,因不想被說刻薄,所以將錢當花紅於同年四月廿九日支付給許,並親自在付款單上簽署批示,許則於六月三十日宣誓就任政務司司長。但廉署之後在許仕仁家中搜出付款單的副本,發現郭炳聯的親筆批示被隱去,只餘下他的簡簽。主控官指這筆所謂花紅甚為可疑,亦質疑郭炳聯的說法。
主控官Perry昨日向陪審團展示許仕仁的公司於二○○五年四月廿五日開給新地的付款單,指許仕仁雖然在三月時已終止跟新地的合約,但仍要求新地支付餘下十一個月的顧問費,合共四百一十二萬五千元。Perry直指:「點會有人唔做份工後叫人出埋之後十一個月嘅人工」。
郭炳聯在他向刑事檢控專員的信中亦提過這張付款單,郭表示知道許仕仁要這筆錢,感到十分尷尬,因為不想被說刻薄,所以打算以特別花紅名義將錢給這個郭家的老朋友。當時郭在付款單上批示「OK」,更詳列是用以答謝許過往十三個月的卓越顧問服務。
但Perry指,廉署從許仕仁家中搜到的付款單副本,那段批示被隱去,惟仍見到郭炳聯的簡簽。Perry直言,許替新地做顧問已得到豐厚報酬,又有免費宿舍及辦公室,「咁慷慨仲點會係刻薄呀」,根本毋須再作酬勞,而且煞有介事地隱去郭的批示,為的可能就是要誤導人。
在之後的調查還發現,新地內部指示支付該筆四百多萬元的發票,早在四月十九日、即許還未將付款單送去新地前就已開出,顯示雙方可能早已協議支付該筆金錢。
Perry續指,從郭炳聯在給律政司的信中,聲稱不知道兄長郭炳江早在他付款前不久才給了許五百萬元,亦不知道另外八百五十萬元的事,但從他的私人日程紀錄中可見,他在相關時間多次跟郭炳江談及許仕仁及當時特首曾蔭權、甚至是「給許的組合」,亦多次跟許用膳會面和通電話,傾談的話題包括金管局兩任總裁任志剛和陳德霖,甚至是有關東隧和兩鐵合併事宜,而同時間他亦曾接見過陳鉅源,實令人難以相信他們沒談及付款的事。
Perry因此向陪審團坦言:「佢(郭炳聯)梗係要話唔知阿哥畀錢許仕仁啦,唔係佢就唔可以話驚畀人話刻薄啦……!你亦可以諗吓佢嘅說法有幾可信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