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涉及三億元詐騙及涉嫌開空頭支票,於去年底在澳門被捕的女商人陳美歡,早前被內地女子杜慧珍入稟高院追討四千萬元欠債一案。杜前年以陳沒有提出抗辯為由,向聆案官申請直接勝訴獲批。惟陳及後以未能收到該申索書及傳票為由,成功推翻聆案官裁決。杜昨於高院就裁決被推翻一事提出上訴,法官聽取與訟雙方的律師陳詞後,押後裁決。
被告陳美歡(五十歲)是澳門風雲人物「街巿偉」吳偉的舊愛,她亦是澳門新世紀酒店的股東。上訴一方杜慧珍的律師陳詞指,他們已按照高院條例的規定,把傳票及申索書送往被告最後提供的地址,被告雖稱未能收到傳票,但他們確已按照規定所指送出傳票。另外被告聲稱一直不在港,不知道此宗申索,但卻從未有向法庭提供「不在港」的證據。
被告代表律師則指,上訴一方沒有提出具體證據,以證明他們「已盡了一切方法」把申索書送達被告手上,故不能就此便認為被告確知悉此案並提出抗辯,故聆案官亦不能以被告沒有提出抗辯為由,直接判上訴一方勝訴。
案件編號:HCA 117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