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裁縫公司老闆去世後留下物業、車位和公司股份等遺產予遺孀及六名子女,惟其中兩名最年幼的兒子聲稱,擔任遺產管理人的第四子偷偷把公司股份轉至其名下,並疑私吞逾一百萬元的股息。兩名弟弟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控告四兄,要求對方交代帳目、將四兄的管理人職務撤換改由兩弟取代,並要四兄賠償相關償失。
原告是排行第五的兒子薄履冰(四十一歲)和第六的薄榮生(四十歲);被告是排第四的兒子薄榮德(四十三歲),他並且是亡父薄文淵(死者)的遺產管理人。
入稟狀指,死者在九六年七月過世後,留下的遺產包括一個碧瑤灣單位、兩個位處碧瑤灣的車位、一間名為Ricky Bo Tailor Company Limited的六成公司股份、該公司的收益、死者戶口內的現金及非現金的財物等,但未有透露遺產的具體總金額。被告在○二年成為死者的遺產管理人。原告指,被告在其他家人的不知情下,於九六年和○五年分別兩次把涉案公司的六成股份轉至被告名下,並因此疑私吞股息約一百十一萬元,原告因此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91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