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非撤回 可繞道再表決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昨日通過中止「離補」法案的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意指大會暫時不會審議有關法案,直至另行通告為止。有學者直指,是次做法只是「收回」法案,提案工作毋須「由頭嚟過」,與真正撤回法案有極大分別,不排除政府想在沒有公眾諮詢的情況下,再到立法會表決法案。

撤回須重新討論及諮詢

澳門立法會接納行政長官的專函,昨日通過刪除「離補」法案議程。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指出,今次收回法案與撤回法案其實有很大分別,先講撤回法案,若特首撤回法案,日後再推便需要「由頭嚟過」,重新進行一般性討論及收集意見等程序。

至於有關收回法案,仇指,由於法案未被否決,提案人若日後希望重推法案,毋須重新提案,甚至不需重新進行公開諮詢,不排除政府希望繞過程序,「遲啲改幾隻字之後,就再拎法案上立法會表決。」

亦有學者指,立法會中止表決後政府「有好多條路」,可以主動公開諮詢、把法案再次交付立法會委員會審議、或再到立法會大會「霸王硬上弓」,未來情況仍有待觀望。澳門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日則表示,法案若再次付委,未必會再由第二常設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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