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欠債男警因怕流離失所,竟隱瞞離婚一事,霸佔已婚警察宿舍逾十一年,從中節省約七十七萬元租金,事件被「踢爆」後他獲准提早退休並返回內地,至去年回港時被捕。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或有機會判囚,現准被告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六月十一日,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後才判刑。
控罪指被告陶頌普(五十二歲)於九九年七月至一○年十一月期間,未有透露他與妻子於九八年十二月已離婚,誘使香港政府容許他佔用已婚宿舍。辯方求情稱,被告現時任職運輸散工,月入僅數千元,與母親同住公屋單位。被告在案發期間因欠債,怕申報已離婚的話會失去居所,一時想歪才犯案。辯方又指被告可獲警方發放六十二萬元一筆過退休金,他承諾可用退休金償還涉案款項。
案情透露,被告於八九年結婚,翌年搬入天光道宿舍,但他於九八年底離婚後,隱瞞離婚一事,至○一年五月仍住在天光道宿舍,後來宿舍拆卸,被告搬到順利紀律部隊宿舍。直至一○年九月,有人向警方投訴被告的行為,未幾被告辭職,並於十一月遷出宿舍。被告同年十二月獲准提早退休,之後返回內地,至去年五月返港時始被捕。經計算市面租金和被告所支付租金的差額後,確認被告獲益約七十七萬元。
案件編號:KCCC 184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