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尚未落實的九份法改會報告的最新情況。其中早於○○年十月發表、被指會影響新聞及表達自由的纏擾行為報告,負責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完成相關的海外法例實施經驗研究,至今仍未決定是否及如何立法。至於其餘八份分別於九二年至一二年發表、內容涵蓋公司清盤及企業拯救、貨品供應合約、監護權及管養權、以及消費者集體訴訟機制的報告,大部分經已或將會提出立法建議,小部分則仍在諮詢階段或未有立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