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蔡志峯夫婦又被追債124萬

【本報訊】新界總商會常務董事蔡志峯與妻馬樂鈴,以及蔡名下的景豐集團(環保機建)有限公司再捲錢債官非,他們在上月和本月初先後遭一名女友人及星展銀行在高院興訟追討欠款。事隔不足兩周,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昨日入稟高院向他們追討約一百二十四萬元欠款及利息。原告中國工商銀行(亞洲),被告依次是景豐集團(環保機建)有限公司(下稱景豐)、蔡志峯及馬樂鈴。入稟狀透露,原告於一二年十二月借出一百五十萬元予景豐,蔡氏夫婦則任擔保人,三名被告期間只曾償還部分欠債,原告遂興訟追討餘款。

案件編號:HCA 833/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