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後或通宵捱夜會令人頓感疲累,不少人會喝能量飲品來提神,但要留意飲品的咖啡因及糖分含量。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廿五款運動及能量飲品,發現三款飲品每瓶含糖量等同超過十粒方糖,飲一瓶已超出每日的建議攝取量,兩款能量飲品的咖啡因含量亦超標。消委會指咖啡因對患心律不正、腎衰竭人士會造成不良影響,溝酒飲甚至會有生命危險,糖分太高亦不健康,認為有關飲品不宜作日常飲料飲用。
世界衞生組織和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建議,一般人每日的糖分攝取量為五十克,但消委會發現,兩款能量及一款運動飲品的糖分超標,分別達五十點五至五十二點五克,包括英國出產的「Coca Cola Relentless Energy Drink (Origin)」、美國的「猛事特碳酸能量飲料」,以及台灣的「解渴誌沛力特電解」(Energy Watt)。
除此以外,「Coca Cola Relentless Energy Drink (Origin)」與「猛事特碳酸能量飲料」、「猛事特狂世果汁碳酸能量飲料」更分別含有一百卅七、一百四十三及一百四十六毫克咖啡因,含量比一杯咖啡更高,超過加拿大政府建議十至十二歲兒童每日不應攝取超過八十五毫克的標準。六款運動飲品則全部沒有驗出含咖啡因。
外國曾發生懷疑同時飲用能量飲品和烈酒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消委會檢視各樣本的配料表後發現,「SSP SS Cup Drink」及「氨基補增強活力飲品」標示含酒精,消費者應注意小心飲用;九款能量飲品沒有在包裝上列出咖啡因含量標示,資料不足;消委會又指現時不少零售點會將能量飲品和運動飲品的貨架放在一起,令消費者容易混淆,建議超市和便利店要標示清楚他們是甚麼飲品。
消委會提醒市民,近年曾發生懷疑飲用能量飲品後出現心律失調、腎衰竭甚至死亡個案,呼籲兒童、孕婦、餵母乳婦女要特別小心,不應吸收過量咖啡因,更不要與酒精一起飲用;消委會更指出,除非運動的時間持續一小時或以上,或是需要耐力的競爭,否則飲用清水便已足夠補充流失的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