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少數不服從多數

議員玩拉布變本加厲,事無大小都要拉,已漸成風氣。

三兩個取態極端的議員,政府官員批評為做爛騷,但爛騷都有捧場客,得地區約十分一選民支持,這極端的少數人,便可選個議員在議會內逢政府必反。相對而言,也有議員逢政府必撐,大家都只講立場,不講政策;兩極對決,說佔多數的中間選民看得不耐煩,也是合理推測。

官員最常說的,就是議案延誤會影響政府運作。撥備延誤便增加各個公務機關的負擔,工程延誤便增加有關成本;言下之意,把政府支出增加的責任,推落拉布議員身上。

但激進議員不是笨蛋,比如當初政府在議會強勢通過的高鐵工程,在政府官員監督下,卻照樣要延誤一兩年,這延誤所增加成本,對比議員拉布帶來的額外開支,真箇是小巫見大巫;若說議員拉布有責,怠忽官員卻又輕輕放過,不就是竊國者侯,竊鈎者誅。

少數議員拉布,便可說是藉修訂綁架議會;可話說回來,每年預算案出台,都有不少議員批評,但去到議會則多數議員又閉上眼睛任其通過;財爺所恃,就是預算案延宕便影響民生社福撥備;換句話說,也是以民生社福綁架了預算案,一般議員又豈敢犯此大不韙。

又不只立會議員,就是區議員也會率地區人士到議會抗議,要成功爭取很難,但起碼有誠意爭取;比如處理垃圾要「三堆一爐」,多數人不認為有錯,但堆填區擺在我家附近就萬萬不可,少數不服從多數,根本是普遍現象。

拉布改變不了結果,既耗費時間又可能增加各樣社會成本,卻能維護少數人發聲的權利,拉布不討好,但禁絕拉布更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