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方安生、湯家驊等人要求「民主」派放棄「公民提名」,成立推動政改新平台。陳的說法是「無謂跟中央硬碰」,只要爭取到「無篩選、低『入閘』門檻」的行政長官普選便可;湯的說法是「提名委員會民主化」。法律學者陳弘毅指,民主黨及有公民黨中人並不堅持「公民提名」,故最終方案雖沒「公民提名」,但仍獲民主黨及部分公民黨議員接受,新一輪政改便有機會在立法會獲三分二票數通過。
問題是:民主黨及部分公民黨議員怎樣才會接受沒「公民提名」方案?最起碼條件或是其推舉人選的「入閘」機會,須不比建制派所推舉人選為低,他們就可以「實用主義」向選民解釋說:若堅持「公民提名」,行政長官普選必不成事,若普選不成,原地踏步由選舉委員會選行政長官,我方候選人根本當選無從。
然而,陳弘毅又指中央不接受以不委任行政長官普選當選人為「守尾門」,因此舉必引發憲制危機。但中央會同意沒「守門」機制的行政長官普選?即明知人選與美國中央情報局關係千絲萬縷,仍任由他當行政長官嗎?若不在提名階段設「守門」機制,難道中央認為可靠港人一人一票把關?
中央只要拿出《基本法》來,便可合理合法拒絕「公民提名」。經月來輿論宣傳,大部分港人或已接受「公民提名」違憲的說法。
真正挑戰中央底線者,看來是口說願守《基本法》,願「無篩選、低『入閘』門檻」行政長官普選成事的一群,他們心中盤算的,幾可肯定是:我奪權後你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