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免簽證來港 入境處拉23人

【本報訊】入境處過去兩日展開代號「破影」行動,拘捕廿三名內地旅客,懷疑他們濫用持過境機票可免簽證留港七日的安排,向入境處訛稱前往其他國家,但來港後即註銷機票,然後留港旅遊,以逃避申請雙程證,其中三人昨日在沙田法院裁定罪成,被判入獄兩個月。入境處指,會向過境旅客查詢所目的地的住宿安排等,若有懷疑可拒絕他們入境,而任何人未按行程前往目的地並作出虛假陳述,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訛稱經港往第三地

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遣送審理)馮伯豪表示,根據現時《入境條例》,內地旅客若經本港前往其他國家及地區,可憑機票及相關簽證在港逗留七天,惟入境處近日發現有人濫用有關安排,以假機票來港旅遊,遂於前日展開「破影行動」,至今共拘捕廿三名涉嫌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的人士,當中二十人為入境人士,其餘三人為離境人士,他們分別為十二男、十一女,年齡介乎二十至四十九歲。

馮指出,被捕的內地居民透過網站或廣東省的旅行社,以數十元至數百元購買前往香港以外地區的機票,訛稱經本港前往第三地,以泰國等地最多,但當抵港後,旅行社便會取消機票,甚至部分機票根本沒有正式向航空公司訂購,而是一張假機票,而旅客則可留港旅遊,而毋須申請雙程證。入境處相信被捕者並非來港犯案,而是因旅遊證件過期或簽證失效,故貪圖一時方便,藉此來港旅遊,背後並無集團式操控,但同樣犯法。

數字顯示,去年持中國護照或過境性質被拒入境個案約有二千九百宗,而今年首三個月則錄得逾一千六百宗,馮認為有惡化趨勢,但仍然受控。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