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一旦失察失管,放任自流,「盛事」往往變成混帳事一籮籮!冇錯,老朽所感嘆嘅就係旅遊事務署旗下的「盛事基金」,佢每年資助唔同團體數以百萬元計,大搞所謂「旅遊盛事」。
審計署報告批評,盛事基金成立至今,花費近一億元,共批出二十四項基金盛事,但有十八項是重辦或每年皆舉辦的項目。
換言之,所謂「盛事」,無非係「聲大大,無貨賣」,最叻亦不過係炒冷飯!了無新意嘅活動,根本無力吸客,而獲資助嘅團體,被揭發「浮報開銷」者有之,「隱瞞利益」者有之,吹水創新紀錄者有之……
審計報告透露,廉署二○一○年九月,曾對盛事基金發表審查工作報告,建議進一步完善申請程序,防止基金機制衍生貪污問題。廉署又關注基金是否有必要繼續運作,因為基金是於經濟困難時期設立,而經濟情況已經改變,故建議旅遊事務署應考慮將未用撥款退還政府,但政府未有接納建議,基金其後仍繼續運作。
查盛事基金在二○○九年五月成立,獲批一億元;二○一二年四月加批一億五千萬元。查曾蔭權任期由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即係話,廉署於一○年建議政府「進一步完善申請程序」,曾蔭權政府不但當耳邊風,尋且在距離任前兩個月,更為盛事基金注多一億五千萬元。
所以話,貪曾處事為政,倒行逆施,彰彰明甚!
若然佢當年接納廉署建議,就不會搞出「盛事基金」變「混帳分金」!「邪人說正法,正法悉皆邪」,「盛事」盡變醜事,香港繼續沉淪,勝在有貪曾埋下之無數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