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血癌的的士司機獲家人捐贈骨髓,原定於一一年底接受骨髓移植手術,在手術前個多月他到瑪嘉烈醫院覆診需留院,惟出院當天,院方疑在感染風險高的情況下仍准他回家,翌日他旋即發燒需再度入院。他先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同日輾轉再到瑪嘉烈急症室求診,家屬投訴瑪嘉烈的醫生遲遲未處方抗生素,令病者疑遭延醫失救死亡,死因庭昨展開聆訊。
男死者是五十一歲宋海洲,其任職X光技師的遺孀劉冬梅供稱,一一年七月死者證實患上白血病,在瑪嘉烈醫院接受化療逾三次。同年十月廿四日覆診時,發現他胸腔的化療導管傷口發炎,需留院至十月卅一日。出院當天,劉見死者醫療報告上「中性白血球指數」一欄被劃去,不知道是指數無法讀取或者是低於水平。
翌晨死者嘔吐及發燒,她按主診醫生的叮囑立即將他送院,早上近十一時他被送抵伊院急症室,體溫達攝氏四十點一度,醫生處方他食退燒藥,又寫緊急轉介信讓他轉返瑪嘉烈,並叫死者自行乘的士前往。
死者在十一時半抵瑪嘉烈,候至十二時才獲該處急症室醫生診症。劉指候診期間,已多次向院方表明死者情況危急須盡快處理,但未獲理會;要求轉往病房,得到回應卻是「唔係你話去就去,要睇牌板o架」。至下午一時死者獲轉送內科病房時已昏迷,惟護士仍叫她「妳大力啲拍佢(死者)啦,妳就咁叫佢點得呀」,在病房等逾半小時始有醫生來,她要求處方減慢心跳的藥被拒,及後死者抽筋,經搶救後於下午三時不治。同年十二月,其子去信瑪嘉烈查究,並曾與院方三次會面;初時院方仍稱准死者出院乃臨床決定,後來才願致函道歉。
時任伊院急症室醫生劉之瑩當時被批評,決定讓死者轉院不恰當,甚至浪費逾半小時治療時間。劉昨在庭上承認伊院本可即時替死者抽血化驗及處方抗生素,但因對方希望返瑪嘉烈跟進,在權衡風險及尊重家屬意願後,遂與家屬共同決定讓死者轉院,又指據當時情況,乘的士比召白車更快捷。
瑪嘉烈急症室護士長黃德華供稱,當日收到伊院轉介信後,將死者分流做第三級即屬「緊急」類別。自今次事件後,院方亦訂立新指引,期望針對曾在四周內接受化療、體溫逾攝氏卅八點八度的白血病患者,急症室需自登記開始兩小時內,為對方完成抽血種菌化驗、注射鹽水及處方抗生素等程序。
瑪嘉烈急症室駐院醫生黃祥麟作供時則承認,若盡早替死者處方抗生素,有助減低死亡率;惟瑪嘉烈急症室沒備存抗生素,向藥劑部取藥亦需時,他已盡快將死者送上病房處理,亦曾替他照肺及注射鹽水穩定心跳。
案件編號:CCDI4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