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用不得法 就會生錯

國家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副組長李源潮日前會見港客時說,「佔領中環」有「三個要害」:一是違反《基本法》;二是影響香港繁榮穩定;三是阻礙香港普選。李源潮還自問自答:「佔中」拋棄《基本法》另搞一套,普選就沒有了法理依據,還搞甚麼?「佔中」影響繁榮穩定,「香港最大的生意是在中環吧?你把中環佔領了,香港還做不做生意?」「佔中」能佔出一個好的普選嗎?如果把普選「佔沒了」或「佔遲了」,就會影響二○一七年沒有普選了。如果「佔中」佔沒了普選,你說多數港人是高興還是不高興?

李源潮對「佔中」宣布了三宗罪,但言詞尚算溫和,沒有那麼「殺氣騰騰」。他的溫和宣判,反對派和部分港人當然也不會認同,因為港人知道「佔中」是否和拋棄或違反《基本法》並無直接關係。「佔中」是一項「壓力行動」,它要在中環地區靜坐、示威,和以往香港無數次抗議遊行沒有甚麼「形式」和本質上的不同,這樣的示威、遊行是香港法律和《基本法》賦予及保障的。當然,這個號稱「佔領中環」的示威活動若在過程中出現違法和破壞秩序的舉動,那就必須和以往所有示威遊行一樣接受相關法律的懲處,警方就要「做嘢」維護社會秩序和安全,此乃另一個層面的問題。香港民眾擔心和反對的也是,「佔中」行動是否有人違規越矩,故意造成破壞。

這樣的動向才是問題的關鍵,然而,這和《基本法》無關,卻和「遊行法」有關。李源潮把「佔中」宣布為違反或拋棄《基本法》是「不中繩墨」地過分抬舉了他們,容易讓人「誤會」好像《基本法》不許市民遊行示威靜坐似的,好像《基本法》要剝奪香港市民這些自由似的。

在政改之爭上,朝廷最愛用《基本法》說事,這沒錯;但用不得法,就會生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