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丹桂村村屋去年五月發生火警燒死一名十六歲少女,村屋消防安全問題惹關注,東方報業集團其後獨家報道有村屋依法例安裝消防設備後,當取得滿意紙即拆走設備,但消防處竟然「零執法」。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宣布主動調查村屋消防安全措施的規管,包括村屋業主在取得滿意紙後便把消防設備拆除的現象,呼籲公眾在下月九日前就有關事宜向公署提供意見及資料。
根據《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消防安全規定指引》,○六年七月後落成的村屋,若其申請興建地點半徑三十米範圍內有十間或以上屋宇,就要有緊急車輛通道,若無法闢設通道,則須採用一項消防安全替代措施,包括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滅火筒、火警偵測系統或消防喉轆。
不過,申訴專員公署表示,不時接獲投訴指村屋緊急車輛通道被阻塞,但向地政總署或消防處投訴時,往往獲告知因通道位於私人土地,政府無權採取執法行動。申訴專員公署過去三年共收到十二宗涉及新界村屋消防安全措施的投訴,去年共有四宗,前年有三宗,一一年有五宗。
東方報業集團去年九月十一日獨家報道有村屋業主或租客嫌消防設備有礙美觀及阻地方,因此起初會按法例安裝消防設備,但當消防處等部門完成檢查及發出俗稱滿意紙的完工證後,他們即將設備拆走,報道更揭露負責執法的消防處竟在報道刊出前的三年內,並未有就村屋違反消防安全裝置或設備規定作出檢控。
申訴專員公署昨指該署留意到傳媒報道有村屋業主取得「滿意紙」後把消防設備拆除的情況,由於消防安全措施是否有效運作關乎村屋居民性命安全,劉燕卿對上述情況表示關注,故展開主動調查,以深入探究現行規管村屋的消防安全措施的制度及程序是否存在不足,今次是劉燕卿上月上任申訴專員後,首次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有現職消防員透露,村屋消防裝置「裝假狗」情況像僭建問題一樣,執法相當困難,但他形容村屋一旦發生火警,蔓延速度比一般住宅快,呼籲住客不要因貪美觀而放棄自救機會。
元朗區區議員周永勤稱,以往也曾聽到居民埋怨消防車無法進入緊急通道,另有救火用街井嚴重缺乏等問題,但因涉及地權等,要改善並不容易,故希望申訴專員公署審視情況後,能提供一些切合鄉村情況的消防安全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