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呼籲港人「包容」內地童隨地「留金」的言論,惹來四方圍剿,八面聲討,有網民甚至呼籲內地人帶小孩到其家外大便,看他示範如何「包容」。蘇錦樑此次「失言」惹來的民憤,看來比他在○九年四月時,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的「卡片」代替入息證明,為外傭續期,令公眾認為其濫用職權而惹來斥責更嚴厲;有議員甚至聲討佢「嚴重失職」,提出削減其全年薪金!
在輿論的口誅筆伐下,包容局長迫不得已,只好在多份報章撰文,指「部分媒體及網民曲解了他意思」,對其言論「有偏離原意的演繹」。同文說:為官不要多講廢話,依老朽看,為官除了不講廢話,更應慎言謹行,皆因「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到了失言再補鑊諸多狡辯,不但於事無補,反而引來更大的「戾氣和敵意」,若然真的「不利於香港的經濟健康發展」,實屬不幸!
「包容局長」講錯嘢,好心唔好死撐,明明思慮不周,不知通情達理為何物,講錯——誠心道歉好過再曲解包容喇!一個人長期形象欠佳,講錯嘢做錯事若然仲要死撐,只會惹來更大的不包容!
魯迅曾舉一個例,說:假如你到四馬路去,看見雛妓在抱住人,倘大聲說「野雞在拉客」,那會被她罵你是「罵人」。罵人是惡德,於是先就判定在壞的一方面了;你壞,對方就好。但事實呢,卻的確是「野雞在拉客」,不過只可心裏知道,說不得,在萬不得已時,也只能說「姑娘勒浪做生意」……「勒浪」是上海方言,「在」的意思。魯迅諷刺偽君子令人討厭的一面,「包容局長」與其詭辯「包容」非「縱容」,不如學懂魯迅兩句話:由我造出來的酸酒,當然應該由我自己來喝乾!喝了這酸酒,老朽也會包容你的無能而居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