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報檔屢違規 范廣信罰1.5萬

【本報訊】香港報販協會前主席范廣信(五十四歲)在旺角彌敦道六百三十六號的報檔,於去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間多次被發現阻街和無牌售賣汽水,遭食物環境衞生署票控。范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十六項「固定攤位妨礙通道」和十六項「販賣未有在牌照內指明的商品」的傳票控罪,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四百一十元。范於庭外稱,曾爭取擴大報檔範圍但不果,又解釋因文化不好,申請牌照時只申請售賣「Water」(水),所以被控無牌售賣汽水。范又指食環署人員巡查頻密,但他仍有鬥志,不欲領取綜援,故堅持繼續經營報檔。

案件編號:KTS 527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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