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屆八十五歲的嘉華國際集團主席呂志和遭電郵恐嚇一案,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提堂。涉案無業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名,昨仍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再押後十二周至七月廿一日再提訊,期間警方將調查有關被告的電話紀錄。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一千元保釋外出,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騷擾呂志和等控方證人。
三十三歲的被告伍凱威,被控於今年四月二日,在北角渣華道一九一號嘉華國際中心廿九樓的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內,威脅男子呂志和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案件昨日再提堂時,控方表示不反對被告繼續保釋,而辯方基本上亦不反對案件押後,但要求將保釋條件中,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改為每周一次,獲法庭批准,其他保釋條件則不變。
目前控方證人列表上五名街外證人中,除呂志和及嘉華國際一名經理外,其餘均是與被告同住的家人。據了解,控方指控被告使用家中電腦發出涉案電郵,而呂志和與被告則並不相識。嘉華國際集團早前接受查詢時確認曾接獲匿名電郵並報警,但發言人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作任何評論。
案件編號:ESCC 129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