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捲入澳門巨貪案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兼商人羅傑承,早前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判囚五年三個月。兩人的代表律師於宣判後即時提出上訴,據悉因整理上訴文件需時,劉、羅均獲准於下月二日(本周五)之前提交書面文件。期限屆滿在即,過往幾乎每日均會到灣仔午膳的大劉,近日未見在港露面。另外,有澳門立法會議員近日接獲十多名「御海‧南灣」買家求助,指樓盤發展商華人置業未有按照慣例向買家賠償雙倍訂金,正循法律角度研究追討。
根據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四百零一條,提出上訴的期限為二十日,上訴人亦需在二十日內提交文件,闡述上訴理據。劉、羅代表律師均已於三月十四日判案日,即時提出上訴,惟據了解,因為案件整理上訴文件需時,兩人均獲法院批准,延期至下月二日(本周五)前提交書面文件。
本報就兩人申請上訴的進度,分別向澳門檢察院、初級法院和中級法院查詢,中級法院的職員表示,院長取了批示表明不作回覆;初級法院亦表明不會就案件作回應;至於檢察院則至截稿前未有任何回覆。
另外,澳門立法會議員高天賜指,近日接獲十多名「御海‧南灣」買家求助,收樓無期,發展商無法履行合約,便需賠訂,有關單位亦已向政府繳交物業稅,惟樓盤發展商華人置業未有按照慣例向買家賠償雙倍訂金,目前正循法律角度研究如何協助這批買家追討。
羅傑承早年官非不斷,九四年涉嫌商業詐騙及開空頭支票,遭澳門當局起訴,最終獲判無罪;同年,他開拍電影,涉嫌恐嚇導演,在港被起訴,也獲判無罪。到九九年,羅又捲入澳門一宗欺詐案,被裁定濫用信用罪成,判監兩年三個月,他更因缺席聆訊,澳門傳媒報道羅遭通緝,但羅日前則聲稱該案自己被判無罪。羅在九五年更曾在尖東街頭遭人追斬,身中三刀受重傷,雖然接受手術後保住性命,但右手四條手筋全被斬斷。